近日,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蛟河市税务局、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行动部署会,直击空壳公司违法犯罪,全面启动空壳公司打击专项治理行动。
空壳公司,也称为皮包公司、空头公司或现成公司,是一种已经开设但未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。空壳公司的存在不仅给税务机关的日常工作带来困扰,也造成了虚假的经济繁荣表象,破坏社会诚信理念,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。尤其是不少空壳公司还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,诸如恶意逃债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乃至集资诈骗等,产生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近年来,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对空壳公司的严打态势。在案件查办过程中,办案检察官发现,在蛟河域内,空壳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电信诈骗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骗取贷款等领域。
行动中,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化诉源治理,对已受理的虚开发票、电信诈骗等重点罪名中涉及的关联企业进行系统线索摸排,并联合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企业的经营状况、纳税情况进行走访。对仍存在的空壳公司进行系统清理,监督相关部门对企业撤销登记、吊销营业执照。同时建立各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案情通报机制,及时动态整治空壳公司。